一、活动组织
主办单位:中共淳安县委宣传部、杭州市摄影家协会
承办单位:金峰乡人民政府
支持单位:杭州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杭州日报大视觉
协办单位:千岛湖风景旅游委员会、 淳安县文广新局、淳安县文联 、淳安县摄影家协会
赞助单位:杭州千岛湖秀水金湾度假酒店
二、作品主题:反映淳安县金峰乡的四季自然风光、民俗风情、农事体验等内容。
三、参与人员:全国各地摄影家、摄影爱好者均可。
四、作品截稿时间:2015年10月15日
五、奖项设置:一等奖1名:8000元
二等奖3名:3000元
三等奖6名:1000元
优秀奖46名:200元
六、参赛细则:
⑴参赛作品数码、黑白、彩色、反转片不限,数码原始文件JPG格式的不得低于3M,照片规格8-10英寸,组照一律8英寸,每组4-6张(作品间须用胶带粘平),反转片、负片、数码相机拍摄的作品均须印成相同规格照片参赛。本次大赛只接受纸质投稿。
⑵参赛作品数量:每位作者不能超过10幅(组)。
⑶所有作品不须装裱,谢绝电脑创意和改变原始影像的作品参赛。
⑷请在参赛作品背面注明作品题目,拍摄时间、地点、作者姓名、工作单位、详细通讯地址、邮编和联系电话。
⑸在历届千岛湖(金峰)乡村摄影大赛中获奖、入选的作品,不再参加本次比赛。
⑹所有入选、获奖作品,主办单位拥有浏览、编辑尺寸、选择下载、上传的权利和拥有免费使用权,可用于出版、展览、陈列及其他宣传,不再另付稿酬。参赛作品一律不退稿。
⑺作品涉及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著作权、商标权等纠纷而产生的法律责任均由作者自负。
⑻参加本届大赛的获奖或入选作品可作为作者申请加入杭州市摄影家协会的条件之一。
⑼投稿作品在邮寄过程中损毁、遗失或迟到、未到的,举办方不承担相关责任。
⑽对获奖、入选作品,进行调底或数码原始文件验证,凡不送底片或数码原始文件均视为自行放弃。
⑾本届大展组委会拥有本次影展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凡投稿作者均视为认同并遵守本规则。
作品寄送地址:淳安县千岛湖镇排岭南路48号1幢201室杭报记者站
收件人:程海波(信封外请注明:千岛湖(金峰)第六届乡村摄影节“秀水金湾”杯摄影大赛)
邮编:311700
联系方式:13968112286(党政网 699999)
QQ: 6493412
千岛湖金峰第六届乡村摄影节
“秀水金湾”杯摄影大赛组委会
2015年2月5日